2017/11/07

兩大主角現身了:經驗論vs理性論 近代歐洲哲學 西洋哲學史慢讀漫談(44) 2017/11/07

兩大主角現身了:經驗論vs理性論 近代歐洲哲學

西洋哲學史慢讀漫談(44) 2017/11/07

傅偉勲《西洋哲學史》(1984)。三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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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導讀10頁。
第三部 第三章 253-2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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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哲學之所以是近代哲學的兩大哲學人物出場了,
經驗論 培根 vs 理性論 笛卡兒。

經驗論,就是以你所感受到的「經驗」為判斷和思考的材料,以及最後的根據。

理性論,就是用所謂的「理性」,來當作重要的第一原理之基礎。

來,
經驗論,好處是用「活生生的經驗」來下判斷,你不會被看 不到的形而上,講東講西的「騙了」。
但,問題是,經驗,是「特殊性」的。

人人經驗不同。經驗如 何而可能形成共識呢?如何可能成為判斷事情的「根據」呢?

理論上,人人經驗都是不同的。憑什麼,人多的經驗,就一定比人少的經驗,是有「價值的」呢?

你說,人多的經驗,就是可靠的依據。
但,人再多,總有一些人和你不同,那麼,那些人怎麼辦?

再來,那經驗不能證明的事,怎麼辦?
來,「畢氏定理」,你「感覺」的到嗎?
所以,那些感覺不到的數學都是在騙人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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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論性,不相信人的經驗,因為經驗總是「特殊的」「個體的」。
理性,才是人人都「相同的」。

所以,數學大家都會接受。因為數學是理性推理的,而不是經驗的。

再來,如果人沒有什麼「共同的理性」,那麼「溝通」就是不可能的。

但,理性論會抹殺人的「個體性」「特殊性」。
人,是真的活生生的和別人不一樣啊!

這兩派就在自己的優缺點中,不斷的在哲學史上對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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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性論是傳統的。
從希臘下來,大家用不同的方法去討論「理性」。

但,經驗論是「新的」思考方式,不管有多少可被質疑的地方。

新方法,就會開出新的觀點和論述的天地。
霍布斯,用來思考政治和社會,所以就被寫入哲學史了。